本报讯 (记者庞津昆)昨日,2018·第六届中老年文化节活动之“助老维权义务法律咨询”第12场活动,走进市老基会共建社区——红桥区邵公庄街千禧园社区,多名资深律师为近百位老人解答了法律方面的困惑。该活动由天津市老龄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老年基金会、《中老年时报》联合举办。 此次活动中,和代书遗嘱有关的法律问题是咨询热点。居民窦大爷与李女士系再婚,窦大爷有两名子女,李女士有一个儿子。老人和已故前妻共有一处两居室住宅和一处商业用房。近日,窦大爷委托李女士为其代书遗嘱,声明在其百年后将其与前妻共有的住宅由李女士和其子继承,商业用房由自己的女儿继承。李女士及其子和窦大爷的女儿见证了遗嘱代书过程。窦大爷向律师咨询,此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市政协委员、本报法律顾问、悦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增悦律师告诉窦大爷,根据《继承法》,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而李女士、窦大爷的女儿都是窦大爷遗产法定继承人,李女士之子与继承人(李女士)有利害关系。因此,三人均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李女士作为继承人更不能作为代书人。此外,因窦大爷与前妻的子女对窦大爷前妻的遗产共同享有继承权,窦大爷的代书遗嘱处分了其和前妻共同财产中自己无权支配的部分,侵害了窦大爷其他子女的继承权益。因此,该代书遗嘱属无效遗嘱。 活动中,除了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外,律师们还为老年人送上关爱礼包。为了方便老人们携带敬老卡乘坐公交车,红桥区司法局局长郭书宏、副局长张旭虹和律师马芳菲、马增悦等为老人们赠送了敬老卡专用卡包。 图 义务咨询和赠送关爱礼包现场。肖怿国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