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怀抱“定时炸弹”的他们战战兢兢却又束手无策,千钧一发之际,执行法官果断出手》 一座油库: 被执行人怀抱“定时炸弹” 三万吨化工原料混合芳烃,被法院查封四年,随时有爆炸或发生火灾的危险……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的一座油库内,这几十个油罐让油库的负责人寝食难安。 三个买家: 利益盘根错节互不相让 2014年,中船公司从第三方企业购买了储存在金明公司油库中的混合芳烃3.4万吨,然而在提货时却被金明公司拒绝。 同年4月,中船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明公司返还货物,并同时申请对装有货物的油罐进行查封。 原来,金明公司关联企业以金明公司的名义,将油库中的混合芳烃分别卖给了中船、中技开和恒天三家公司,共计6万余吨,而当时油库中的货物储量仅有3万吨。 无奈之下,中技开和恒天两家公司也随后将金明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对油罐进行查封,其请求均获得了法院支持。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决定将三起执行案件统一交由执行法官罗春来执行。 一场执行: 安全为先平衡利益提方案 接到任务后,执行法官罗春第一时间来到油库进行实地检查。 他认为,油罐和输气管道的情况不容乐观,且油库周边企业聚集、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必须尽快找到解决方案。 安全是利益的基础,广州海事法院呼吁大家先暂时搁置争议,安全为先,并提议—— 三家公司将各自申请查封的货物进行解封,然后根据首次查封的份额提取相应的混合芳烃,转运至安全地带暂时储存。 同时向法院提供等额的担保,待以后货物的最终归属确定后,三方再各自通过执行担保多退少补。 多方联动: 通力合作解决执行难 2018年5月,油库的转运工作正式拉开序幕。考虑到安全问题,东莞市港航管理局和东莞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官罗春的陪同下来到转运现场,对运输管道和转运货船进行细致的检查。 原来,恒天公司在准备向外运货时遇到了麻烦,金明油库突然不给提货了。屋漏偏逢连夜雨,与此同时,连日的大雨也让油库中的部分地基开始出现沉降,转运工作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为了确保油库的安全,东莞市港航管理局将油库每月一次巡检的频率提升到每周一次,安监部门也命令金明油库负责人对油库实施24小时巡逻…… 那么, 在货物的转运过程中, 金明油库为何会再次拒绝 恒天公司的提货要求呢? 这起案件最终能顺利执结吗?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CCTV-12《道德观察》 《本案正在执行——被查封的油库》 完整视频 来源:道德观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