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远离道路交通事故,这六种心态不能有 ——哈市交警部门发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提示》 杜绝违法侥幸心里是关键 每个人驾车出行时都不愿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延误行程,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重则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有的甚至还会因此招来牢狱之灾,断送原本美好的前途。但为什么每年城市道路及公路上还会不断有那么多起严重交通事故在发生,究其原因是驾驶人的违法侥幸心里在作祟。 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超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俗称的追尾)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仍是引发亡人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驾驶人心存违法侥幸,为了图便利、赶时间、图“快感”、肆意违法、争道抢行所造成的。交警部门表示,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必然发生交通事故,但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存在交通违法,这也是为什么对各类交通违法持续加大从严打击力度的根本原因。 交警警示:与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再懊悔,不如时刻保持对交通事故的“畏惧”心理,实施交通违法前先预判可能造成的直接或潜在严重后果,真正做到三思而后行。 应遵守路权通行规定,做到文明礼让行车 除了单方事故外,绝大多数车与车之间道路交通事故均是由“路权纷争”附带的交通违法引起的。其实,对于可能出现的“路权冲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均有细致明确的规定,除了按信号灯通行外,如进环岛让出环岛,无灯控路口转弯让直行,遇路段变狭窄后交替通行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不是所有人都认真遵行。其主要原因是驾驶人为了赶时间、或是追求驾驶的连贯性及“快感”,一味地争道抢行导致的。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随意违法变道、遇车队通行缓慢时加塞、遇狭窄路段相互争抢、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通行,甚至是闯信号通行等。 如2018年7月23日1时许,朱某驾驶北京现代牌出租车在南岗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嵩山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与周某驾驶的在嵩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发生事故后,出租车失控将在嵩山路由南向北方向等候左转弯信号的另一台捷达牌出租车撞损。此起事故共造成三车受损、出租车驾驶人朱某当场死亡。该起事故中,如果当时朱某能够按照交通信号正常等候通行,而不是去抢他人的路权,这三台车根本不会出现交集。 交警警示:有效杜绝在日常出行中争道抢行,应尽量文明礼让,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可能的“事故交集”,在“维护自己路权”的同时,也应从远离事故、保障自身安全顺利出行的角度出发,不要因意气之争刻意“抢回路权”。 经统计,在伤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占了较大比例,尤其是夜间无信号灯路口、国省道路沿线村屯路口、县乡道路村屯路段等更为事故多发区域。 交警警示:驾驶人不仅要在斑马线上做到依法让行,在平常行车中也应加强观察、瞭望,及时发现过街行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行人通行时,不要寄希望于对方会主动避让自己,应主动选择减速让行,以免因行人做出自己无法预料的其他举动,引发“路权冲突”,造成交通事故。此外,需要重点提示的是,机动车转弯尤其是右转弯时,易形成视觉盲区,此时切忌心怀侥幸快速通过,而应刻意留意盲区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这些区域大事故易发 经交警部门统计分析,相比其他时段,下午和夜间为事故多发时段,主要原因是春夏季节,驾驶人下午容易产生困乏,头脑反应易迟钝,特别是傍晚和夜间时段,道路视线不清,灯光不明,则更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此外,城乡结合部和县市地区仍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其中涉及的主要道路有:庆木公路、鸡讷公路、呼白公路、滨水大道、机场路、天恒大街、学府路、三环路、松北大道、中原大道、长江路、哈平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则是发生较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如哈同高速、京抚公路、哈同公路今年以来就发生了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交警警示:下午、夜间驾车时更应集中注意力,并保持必要的观察瞭望,坚决杜绝疲劳驾驶情况发生,从而有效预判、预防可能的潜在隐患和安全威胁,同时在城乡结合部、县市地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夜间车流量较少的路段、时段行驶时,切勿盲目快行、抢行,违法变道、下道逆行、疲劳驾驶,尤其是在行经无灯控路口前,更应增强防范意识,控制好安全车速,待查看清路口外情况后再安全通行,以更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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