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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不在对应4S店保养不能享受“三包”? 质检总局这样说

时间:2018-01-11 13:1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汽车不在对应4S店保养不能享受“三包”? 质检总局这样说

近年来随着汽车的盛行与普及,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而各大汽车品牌之间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买车后附赠一定时间或次数的汽车保养维修成了各大商家的推销手段之一。

汽车不在对应4S店保养不能享受“三包”? 质检总局这样说

近日,市民张先生通过12345政务热线向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其购买的汽车挡位开关损坏,要求4S店免费进行更换,4S店却以汽车一直未在该店保养为由拒绝为其维修。

 

在外保养的车辆不在保修范围?

 

张先生2014年购买此车,之后一直未在该4S店进行保养。4S店表示,该店保养手册中已明确告知车主,自行在外保养的车辆不在保修范围。此外,该车进过水,张先生曾到该店进行清理,4S店认为此次的挡位开关问题很有可能就是那次车辆进水的“后遗症”,所以无法免费予以维修。张先生不认可4S店说法,坚称挡位开关损坏是车辆质量问题所致,4S店有义务为其保修。

 

因为挡位开关损坏的真正原因需要进一步检测认定,经该局工作人员调解,4S店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同意让步,承担车辆检测、维修费用,张先生只需要支付材料费约100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没有因果关系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汽车“三包”规定至今已经实施4年,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于是,一些厂家据此在保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

 

但是,国家质监总局对此有补充说明:“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因此,即使消费者自行保养出了问题,也只需要承担与保养有关的责任,其他部分的保修责任4S店不能免除。

 

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由于知识结构和信息不对称,在与生产经营者的互动中处于相对劣势,如遇到汽车“三包”相关纠纷,建议及时向质监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申诉,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其实对品牌商家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但在买车时候选择口碑好,服务完善的品牌也是各位车主朋友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