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养生人群 >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时间:2018-08-26 01:5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8年鞍山困难群体采暖费补贴认证工作已经开始。为不影响广大用户按期正常采暖,请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尽快办理采暖费补贴认证手续。

  根据《鞍山困难群体采暖费补贴办法》(鞍政办发[2003]31号),对城区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居住暖气房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以下简称低保户)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其住房限额标准内一处住房的采暖费,由市政府建立的城市供暖专项调节资金适当给予补贴。另外,城区内困难企业、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等也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根据规定,困难群体采暖费补贴各类人群标准不同。

  ●城区内低保户对其住房限额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内一处住房实际发生的采暖费给予全额补贴。

  ●低保边缘户补贴其住房限额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内一处住房实际发生采暖费的50%。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以鞍山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规定的各级、各类人员住房限额标准为依据,补贴其住房限额标准内一处住房实际发生采暖费的42.5%。若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离异、丧偶或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无劳动能力的,补贴85%。困难企业、破产企业或无工作单位的离休干部遗孀按照离休干部生前应享受住房限额标准补贴其一处住房实际发生采暖费的85%。

  申报过程

  ●困难群体在采暖费补贴认证时,低保户必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以及房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房屋所在地供暖单位申领低保户采暖费补贴认证单。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必须持退休证、房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法院出具的企业破产“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供暖单位申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认证单。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丧偶、离异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市直困难企业、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的采暖费补贴由市委老干部局统一组织认证、审核。市直困难企业、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的采暖费补贴由市军转办统一组织认证、审核。市直困难企业、破产企业劳动模范的采暖费补贴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认证、审核。


(责任编辑:田晶)

相关报道

  >>返回频道首页

点击进入东北新闻网首页

返回本网站首页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东北新闻网
微信订阅号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东北新闻网
手机版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东北新闻网
法人微博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

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鞍山困难群体请及时认证采暖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