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敬雄 陈超英 记者 韩建东 本报讯 昨日,琼海市嘉积镇史某因涉嫌开套牌车,被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收缴套用的号牌。 5月2日10时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一名来自文昌的群众报案,称自家号牌为琼C7P×××的红色启辰牌小型轿车被他人套牌,并于4月份在琼海地区有交通违法记录,但车辆4月份并未进入琼海区域内。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通过公安网平台对报案人的车辆信息进行查询,证实报案人所说情况属实,立即将相关情况传达至路面中队开展缉查布控工作。 5月3日17时许,大队执勤人员巡逻至嘉积镇善集路登仙岭路段时,发现套牌车琼C7P×××的踪迹,便快速驱车拦截车辆。经检查,该车辆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擅自改造车辆标志。执勤人员立即依法传唤驾驶人史某(女,39岁,琼海市嘉积镇人)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史某称车子是朋友云某(男,35岁,文昌市人)借给她开的,她对套牌车一事并不知情。随后,执勤民警通过公安网平台对其车架号进行核查,确认该套牌车辆的号牌号码为琼A2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史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收缴套用的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