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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运行半年 审核通过1500余件举报

时间:2018-08-10 10:2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运行半年 审核通过1500余件违法举报

今(26)日,来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消息,2017年12月市交巡警总队在交通违法微信举报平台图片举报的基础上增加视频举报功能,自视频举报功能正式上线试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群众参与交通违法监督举报工作又提升了一个台阶,实现了对转瞬即逝的交通违法行为以视频举报方式进行固证的新突破。

违法变道类交通违法占举报之首

据了解,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功能上线半年,共审核通过市民举报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0余件,在所有审核通过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涉及标线类违法(违规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总举报量的73%。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视频举报平台一经推出,立即激发了广大市民参与交通违法监督的积极性,为了切实形成“警不在现场,法自在人心”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应,总队将定期从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筛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交巡警提醒:注意细节有助于提升审核通过率

随着视频举报各项创新措施的先后推出,全市迅速掀起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热潮,在后台数据统计中,通过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法行为成为新的举报主流,占总举报量的87%以上。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没有通过审核的举报视频中,不少市民提供的视频片段也是非常清晰的,对违法行为的过程拍摄也非常到位,但由于在举报页面上填写不规范,区域位置定位不准等细节问题上的疏忽,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录入。例如:一是举报人姓名栏应填写真实姓名,写“小张”、“小王”是无法通过审核的;二是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要填写准确,不少市民担心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会被公开而随意填写。民警提醒,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不会向外公开,所以请市民放心填写。

此外,时间问题也尤为重要,民警提醒:一是举报的时间距离违法时间超过48小时,举报视频资料将无法录入系统,举报即为失效;二是举报视频中显示的时间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者没有具体时间的,虽然举报人在填报界面上填写了真实时间,但系统转存和证据转移过程中,填报的界面内容会和视频内容分离,会导致证据无效,所以请市民朋友们及时调整好行车记录仪的时间,将视频拍摄的时间固定在视频上,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导致举报审核无法通过。

同时民警还要提醒被举报人,如果车辆被举报,民警审核后,被举报的车辆驾驶人将收到来公安机关的提示短信,如被举报人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在3天内到指定辖区进行申诉,超过3天,将视为无异议,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将自动录入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微信平台,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一起促成“警不在法在”的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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