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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

时间:2018-01-08 09:0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构建部门负责、联合治理、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有效解决和消除当前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顺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京食药安办〔2017〕32号)要求,迅速动员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 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顺义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统一协调,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通过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委员会,探索和建立食品、保健品领域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机制。打破部门独立、单一执法模式,对全区市场监管主体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集中统一检查,并通过区市场监督委综合执法网络平台,及时做好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移转和接收工作,全力消除市场隐患,维护市场秩序。

  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区食药安办统筹负责整治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评估考核,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经信委:负责对本区电信和互联网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通信进行监管;区商务委:负责本区食品、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区工商分局:负责消费维权,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进行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配合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查处;区公安分局:负责立案侦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行为,强化落实“行刑衔接”,加强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协作。顺义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强化对食品进出口的规范管理,严格整顿治理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区广电中心:负责对旗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对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责令下线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开展宣传咨询,营造良好氛围

  在启动部署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我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一是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主动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各种媒体,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使辖区内老百姓了解专项工作内容,使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鼓励广大居民对身边发现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宣传咨询,促进公众参与。食药局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居民的宣传咨询,各镇街领导和社区乡村积极配合,各相关科室和食药监管所群策群力,在公园、社区活动中心、集期市场、村委会、校园周边等地,组织各种现场宣传活动,向农村和社区群众宣传和普及食品、保健食品基本知识,讲解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揭露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骗局;设立咨询台,现场指导居民如何鉴别保健食品,解答食品安全疑惑,提示食品安全消费误区,并结合案例警醒群众尤其是广大中老年人要警惕以免费体检、健康养生讲座、免费领取物品等形式的虚假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陷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印制宣传海报6000份、《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3000份。利用电台、村广播站、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播放食品安全知识。专项期间,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4次,现场受众795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8095余份,接待现场咨询95人次。

  (三)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抽检快检相结合,发现违法问题及时立案查处。一是摸底调查,划定重点。各食药监管所制定工作方案,以社区、学校、集市等为基点划定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确定重点企业,并加强对食品贸易商和租用写字楼或商住房的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重点企业全覆盖、整治措施全落实。二是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各食药所以三级网格为区域划分,责任到人。统筹兼顾食品生产、销售环节,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制定全面检查计划,定期梳理检查重点区域、重点商户。三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否存在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四是做好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合市局和区局2017年度食品、保健食品抽检计划,加强对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检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完成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保健食品国抽任务16件,完成保健食品快速检测180件。五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完成对投诉举报和协查企业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企业及产品的检查力度,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销售模式和产品流向,对违法违规企业,一律严肃查处。专项期间共对5家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企业,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罚,其中有4件已经结案,共罚款人民币20800元,还有1件正在办理中。六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推进会,邀请24个食药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和全区20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上明确要求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对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并现场所有参会企业签订了《守法守信 诚信经营承诺书》,增强企业自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的意识。

  顺义区工商分局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大队、消保科、商广科、网监科、企监科及各工商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综合科,并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整治职责。

  工商分局根据职责,在专项整治期间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强化落实日常检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违法问题的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检查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是对食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