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17日讯(记者 冼妍杏)17日上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二层多功能厅,广西分会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楼一楼会议室。自治区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计委等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分会场会议。 根据中国残疾人动态更新数据库显示,截至2018年7月,我区目前0-6岁持证残疾儿童10195人,7-17岁持证残疾儿童54497人。“十三五”以来,我区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入康复资金3.83亿元,为近1.68万名0—6岁脑瘫、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 据了解,6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下称“《意见》”),广西残联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示及中国残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残联函﹝2018﹞156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起草《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进度。 《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为了更好地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根据目前我区正在执行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广西将在《实施办法》中拟扩大残疾儿童的救助范围,并同时丰富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