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李鹏 通讯员吴珠乔 喝酒不开车这么浅显的道理人人都知道,可是就是有人铤而走险。 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得到数据,2017年截至目前该法院已经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42件,同比去年翻了6倍,主要是20到40岁成年男性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或者醉酒驾车,被公安部门设卡查获。 危险驾驶罪案件激增 今年去去年多了6倍 据惠州市惠城区法院统计,今年以来惠城区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骤增。2016年受理该类案件34件,2017年截至目前已达142件,同比翻了6倍有余,占全市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47%。 成年男性醉酒驾车危害大 惠城区法院介绍,这些危险驾驶罪案件呈现几个特点。首先是发案方式较为单一,该类案件发案方式主要以设卡盘查和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未达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为主。 涉案人员主体特征明显。发案率最高的为20至40周岁之间的人群,以个体经营户、无业人员居多,以男性居多。 从案发时间比较集中。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晚饭后,这种现象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更为明显。 这些危险驾驶导致的危害后果比较严重。大多数因醉酒驾车而发生了刮擦、碰撞等交通事故的案件,均有财产损失或人员受伤的严重后果,约占案件总数的七成,社会危害性较大。 醉驾案件太多 惠城区法院出台专门量刑实施办法 由于惠城区法院受理本辖区内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大幅增加,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院了解到为规范刑事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该院制定《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危险驾驶罪量刑的实施办法(试行)》,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该实施办法明确针对不同酒精含量有不同量刑标准,按照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在对应的刑法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醉酒驾驶酒喝得越多 法院判决刑期越重 在对危险驾驶罪量刑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为醉酒驾驶,构成本罪,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对应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较轻,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宣告缓刑,但被告人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除外。同时也规定了不得适用缓刑的条款,其中包括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情形。 惠城区法院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酒驾、醉驾、飙车行为的查处力度,酒后驾车基本没有侥幸空间。惠城区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办法统一了裁判量刑标准,规范了自由裁量权,使量刑公开、公平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