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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的这款蓝色“失眠药”吃了会昏迷 女性尤其要注意

时间:2018-08-11 18:5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朋友圈卖的这款蓝色“失眠药”吃了会昏迷 女性尤其要注意

通讯员 武剑 记者 郭婧

“蓝精灵一般用来治疗失眠,但是有些人拿来玩,放在舌头下融化,舌头会变蓝,会有特别的感觉。”

葛某,今年刚满20岁,因在朋友圈贩卖 “蓝精灵”,日前因涉嫌贩毒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他所说的“蓝精灵”,其实是一款含有氟硝西泮成分的“失眠药”。

最近半个月,共有9人被婺城检方批捕,都是因为贩卖“蓝精灵”等,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发展下线大肆贩卖

还让母亲当起了助手

这9名嫌疑人中,“生意”做得最大的要数沈某。

沈某,今年25岁,大专毕业后上了几年班,后来自己搞起了网商。今年3月,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蓝精灵”的广告,宣传这东西能治疗失眠。

“这东西外观是白色的,里面是蓝色的颗粒,所以叫蓝精灵。”沈某说,他看到了商机,开始自己在微信上售卖。

葛某、王某、周某先后成为他的代理,把东西卖出后,由他发货,通过网约车或是快递送货。

对于服用“蓝精灵”后的效果,几名嫌疑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配酒喝会使人兴奋,也有的说放在舌头下含化会很“嗨”,渐渐地在一些混夜场的人群中流行起来。

生意渐渐做大之后,沈某的母亲还给儿子做起了助手,在金华帮助他看仓库,并且发货。

直到2018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发现金华多地有人贩卖“蓝精灵”,至此案发。

民警在沈某的仓库中发现“蓝精灵”6盒(每盒100板,每颗2毫克),散装蓝精灵18板零21颗(每板10颗,每颗2毫克),“蓝精灵”13板5颗(每颗1毫克)。

而经过调查取证,剩余的8名犯罪嫌疑人也通过朋友圈等渠道,贩卖过数量不等的“蓝精灵”牟利,他们的上线,大多是如沈某一般的微商。

过量服用会陷入昏迷

女性特别要注意

经鉴定,“蓝精灵”中含有氟硝西泮,已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毒品”的范畴。

据了解,氟硝西泮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尤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规定,婺城检方以贩卖毒品罪对沈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这些年轻人虽然知道“蓝精灵”不允许私自买卖,但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贩毒的认识,比较模糊。

而过量服用“蓝精灵”,除了对身体造成损害、精神产生依赖之外,它能使人快速入眠的特点,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在哄骗受害者服用后,实施犯罪。

“女性朋友们要特别注意,如果有人递给你蓝色的饮料,或是问你要不要来一点‘蓝精灵’,就要千万小心了。”承办的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