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爆出的“假疫苗”这令人发指的事件引起了国家、大众的声讨。可笑的是,非法经营5年之久,企业高层最早给出的答复竟然是“毫不知情”,真是和“比亚迪广告奇案”有些类似,难道这就是所有无良企业的做法吗? 距离我们发布那篇《人BY脸,天下无D》已经过去两周了,也许大家还在思考比亚迪到底是不是受害者之一,并且许多人对汽车企业的组织架构不太了解,对内部的审批制度也不太清楚。今天我就给大家科普一下汽车企业的组织架构及广告预算审批方式。 关于车企流程 一般情况下,车企每年的广告预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集团推广预算,主要做一些全国性的品牌推广活动,比如大型节目冠名赞助,央视广告之类(实例),而这部分业务一般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定一家大型广告公司作为指定广告代理商执行服务,例如深圳比亚迪总部有指定的广告公司。 (WPP与BYD) 另一部分是区域推广预算,这部分预算根据各区域推广计划,由销售公司落实到各大区的经销商、4S店。当然,作为一家管理严谨、有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知名上市公司,所有的预算,都需要各级负责人签字,并交由总部审批确认,否则推广费用无法审批。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举个例子,某车企区域经销商希望举办试驾会,并邀请4S店意向客户试驾促进车辆销售。提出想法后,会由各门店经理上报大区经理,大区经理认可后上报总部。期间,通过与广告公司的合作,确认试驾场地,设计及报价,最后由总部确认,发放预算,再由大区经理确认后,才可以执行,当中缺少任何一项环节,试驾会便无法正常进行。 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都已经非常清楚了,无论是任何层级的推广,都需要经过层层审批,通过复杂的审批流程,最后的推广才能落实执行。所以,大家觉得,比亚迪总部知情吗? 关于比亚迪 在连发几封通告后,比亚迪方面可能是迫于压力,于7月16日期发布告知函“希望与供应商共同解决问题”后,我们并没有收到对方任何的联系,并且,根据同行透露,所有预约去深圳总部的供应商,谈判的内容都是“官方敷衍”,并没有商讨如何解决,而是以面对面的形式告诉你“我们是受害者,我们不知情,以警方为准”。 那请问,出这篇告知函的意义是什么呢?供应商们带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飞去深圳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欺骗成瘾了吗? 是不是以后消费者买的比亚迪发现重大性能问题,你们也会回答“这不是我们公司造的车吗”? 爆几个料 司法方面:据深圳比亚迪内部人士透露,总部已经找到了相关司法部门,希望让李娟“背锅”,判决诈骗罪名,之后就以先刑后民的案件处理方式“赖账”! 网络方面:据深圳比亚迪内部人士透露,总部已经支付部分媒体“公关费”进行网络公关想要“洗白”!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比亚迪所有的告知函,都是“赖账之计”。 (这张总部的监控录像图如何给到媒体的) 警方方面:据内部人士爆料,目前警方已经展开关于比亚迪“36亿购车事件”(消费者付款订车,提车时比亚迪不交货,涉案金额可能达到36亿元)。其中涉及到更高的层面几人物,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浮出水面。 内部员工爆料:HUANG某是比亚迪中东海外事业部的总负责人,由于大量中东客户是阿森纳球迷,会去现场看球赛,因此要求总部与阿森纳签约,促进之后中东客户的合作事宜,并且自己有价格便宜的供应商牵头。随后,LIN某和YAN某开始与李娟展开了联系。 (冠名15年的酋长球场) 关于“陈振宇”和李娟 我们通过各方渠道,已经找到了“陈振宇”,警方也已经针对“陈振宇”开展调查,根据我们了解的警方信息表明,“陈振宇”很有可能只是一个代号,也许涉及到了某高层人员? 另外,根据我们所掌握的信息及相关调查,发现李娟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了她老公名下,那是不是有理由揣测,李娟依然咬着“陈振宇”不松口,是不是为了保护她老公呢? 我们已经把相关证据提交给警方,相信不久就会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