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沃顿股份发布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长沙国税局对沃顿股份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沃顿股份2013年至2016年取得的部分增值税发票为虚开发票,当期凭票抵扣进项税额202.22万元,并结转成本。本次检查应补缴增值税202.22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2.27万元。
鉴于上述偷税漏税行为,长沙国税局责令沃顿股份补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对增值税部分定性偷税,处以0.5倍的处罚101.11万元。
沃顿股份表示,税务处理决定书所涉及的税金、罚款和滞纳金均已缴纳完毕。公司将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沃顿股份于2014年12月9日挂牌新三板,主营IT外包服务及系统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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