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吴盈盈)三名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广西贺州男子,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作案,盯上了女士口袋里的手机,连续流窜作案。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吴盈盈)三名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广西贺州男子,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作案,盯上了女士口袋里的手机,连续流窜作案。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三名男子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处罚金各1000元。 2017年元旦,潘某伙同“小七”、“阿武”(另案处理)在恩平市恩新西路金沙广场,盗得被害人何某放在外套口袋内的一台手机,销赃后潘某分得180元。2017年11月24日下午,陶某驾驶其租来的小轿车搭载潘某敬从开平市窜至恩平市伺机扒窃手机。当日17时许,二人在恩平市恩新西路某服装店门口,盗得被害人桂某放在外套口袋内的一台手机。后又在上述服装店附近,盗得被害人吴某放在外套口袋内的一台手机。得手后,二人驾车回到开平市,将上述两台手机销赃,共得赃款1200元。第二天下午,陶某再次驾驶租来的小轿车搭载潘某敬、潘某礼从开平市窜至恩平市伺机扒窃手机。当日15时许,三人在恩平市恩新西路同一家服装店门口旁的巷子里,盗得被害人冯某放在外套口袋内的一台手机;同日16时许,三人又在上述地点盗得被害人吴某放在挎包内的一台手机。随后,三人驾车回到开平市将上述两台手机销赃,共得赃款1500元。 上述案件,有几个共同点:被害人全部为女性;被盗财物全部为手机;被盗手机多放置于被害人的外衣口袋;三名罪犯均为广西贺州人,且均因犯盗窃罪被司法机关判过刑,两名为累犯。 法院审理认为,陶某、潘某敬、潘某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陶某、潘某敬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陶某、潘某敬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潘某礼当庭认罪,对三人均可从轻处罚。最终,陶某和潘某敬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潘某礼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责令三人分别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8600元。
中国财经新闻网 李雷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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