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于3月30日播出了《虚开的发票》专题,详细披露了各种形式的发票买卖、虚设空壳公司开票,央视将其总结为“真的假发票”和“假的真发票”。 我们先来看一则昨晚网络上流出的:内部员工实名举报诺华制药涉嫌在中国洗钱 临床代金销售 致北京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反贪局/卫生局的一封公 开信: 您好,我是诺华制药(中国)(NOVARTIS)的一名医药代表,姓名:张函,身份证号:420624198801078624,因最近遭受到了诺华公司的不公平对待,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特此实名揭发检举诺华公司所涉嫌的违反医药代表行为准则的违规违法操作如下: 在餐厅召开虚假学术会议,从餐厅买发票,并在诺华公司财务系统报销相应金额,从而达到其套现目的,诺华代表将其套现所得现金用于临床医生的用药奖励。 我在诺华期间负责:代文、倍博特,洛汀新等产品在房山社区的临床推广工作,因为我是新入职的员工,公司不给匹配市场费用(公司对于正式员工匹配的临床费用应该是销售金额的3%-6%之间),所以在我2018年1月3号入职后,负责与我交接市场的同事郝俊霞、毋文涛等人把上月该给医生结清的费用在跟我交接市场的时候兑给了医生,兑费名单以及金额我会在文后附图。 这笔费用兑完之后,因为公司不给新员工匹配市场费用,地区经理张远清暗示我们大老板曹雪的意思是可以自己先垫付费用做客户,后续转正后再找机会把费用补给我,但是我考虑到兑费本身是违规的,还要自己垫钱,风险更高,因此没有按照张远清的意思去做,因此张远清对我日渐疏远。 但是随着进入诺华公司工作后,发现公司的很多老员工,其中包括很多区域不在房山的,包括其它产品组的医药代表,居然都跑到房山区的天山美食城,百川美食城开假会,从而买发票进行套现,套现金额几百到几千不等,刷卡套现返款金额为刷卡金额的80%,不刷卡为82%-85%之间。 因为我是新员工,也没有什么费用,所以总是被一些诺华公司的前辈叫去帮助他们充当医生开假会套现(我可以提供多个诺华假会现场的照片),而且诺华高层老板对此事儿有放任不管嫌疑,诺华某高层曾在一场内部小型见面会上公开表示:经常收到诺华多名员工在同一个时间段扎堆儿在天山美食城,百川美食城连续刷卡四五笔的提示信息,即便如此,该诺华高管也只是提示大家要小心,并没有采取任何相关措施来阻止该违规事件的继续发生。 诺华员工套现的费用,基本都给到临床医生了,作为医生使用诺华产品的回报,诺华社区代表承诺临床医生,每使用一盒代文,支付医生1或2元,每使用一盒倍博特,支付医生1或2元,每寻找到一名新患者,奖励医生20或40元,明码标记,以求最大限度的销售诺华的药品。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需要,我愿出庭作证,并提供手里的一些假会现场的照片和小视频作为证据。 另外目前天山美食城已经执行阳光餐饮标准,可以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调取该餐厅的影像作为直接证据,另外诺华公司内部报销需要开发票,还规定超过1000元的费用需要刷卡结算,所以也可以找相关部门查询天山美食城,百川美食城所开发票记录以及刷卡进账记录作为直接证据。 另外诺华公司几乎百分之80%的会议都是虚假会议,所以会议的电子签到表也几乎都是假的,所以相关部门可以要求诺华提供每次会议的电子签到表进行真实性核验,另外诺华公司的会议几乎都会要求照片留底,但是因为会议基本上都是假的,所以会议照片基本上也都是假的,碍于朋友面子,我也曾多次帮助诺华公司找朋友假装医生去拍照片,每个会议都会对应一个相应的电子签到表,和会议照片,因为大部分会议都是假会,所以这两个东西很容易自相矛盾,绝对经不起审查。 另外上周诺华公司内部会议上,与会领导也透露出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郭峰帮助医药代表套现被抓案件,在郭峰家里发现多名诺华员工的信用卡,因此诺华领导层也正在通过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劝说这些涉案员工主动离职,试图撇清诺华公司与此事儿的关系。 诺华还有一个更可笑的飞检查会机制,查会的人本身也是诺华员工,所以假会即使被飞检了,诺华老员工也依然有恃无恐,我也曾在两次被飞检的诺华会议中充当假医生,拍照的时候就只露个后背和后脑勺,最可笑的是,这两次会议中,诺华飞检的员工不但知道是假会,还会现在指导诺华员工怎么摆拍作假,当时觉得此事儿实在是滑稽至极,就偷偷录了个小视频,如果需要该视频作为假会证据,我也可以提供。 诺华公司是一家国际500强跨国制药巨头,药品本身也是不错的,但是公司不好好进行学术推广,总是搞这些违规操作,实在令人可发一笑,我愿实名揭发举报,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诺华违规操作进行严格审查,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医药圈儿。 其实,这些都是“暴力虚开发票”。所谓暴力虚开发票,就是故意开出未经税务局认证的发票、故意没有业务开出税务局认证的发票。 值得关注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北京向全国铺开,彻底颠覆医药流通领域屡禁不绝的走票、过票模式!颠覆“两票制”后大批CSO的生存空间! 《办法》明确,今后,根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税法遵从度、纳税人类型、税收贡献度等因素,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实行三类管理。 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高速发展,部分药企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为了生存要合理“避税”,要求合作的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吞噬国家税款,扰乱经济秩序。 分析人士指出,国家一系列的举措预示着将在整个财税领域启动新一轮的改革,而医药行业的税务风暴已经来临,那些偷税漏税的行为,尤其是走票、过票的时代终将落幕。 发票分级管理 重点监控4级纳税人 此次《办法》将在发票发放环节,按照信息系统的风险判定进行实时监控,对信息系统提示纳税人存在高涉税风险的,暂停发票发放,进行风险识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