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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评先进 四川这些单位个人拟被推荐

时间:2018-07-18 21:2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7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全省各地推荐和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我省有8个检察院及9名检察干警拟被推荐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来看名单!

  一、推荐表彰的模范检察院(2个)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二、推荐的记一等功检察院(6个)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宜宾县人民检察院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三、推荐表彰的模范检察官(2名)

  潘丽琼(女)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

  鲜丽(女)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四、推荐的记一等功检察官(7名)

  高瑞涛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庞静(女)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李文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彭钟敏(女)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李培富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郭伟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秦晓丽(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按照活动要求,现对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反映。公示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举报电话:(028)61988532(省人社厅)、86742000(省检察院)、8658118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