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上午11时许,长沙县交警大队星沙中队民警在东升路与明月路口对一辆号牌为湘AF***1的普通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核载34人,实载59人,超载25人,其中儿童52人。存在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和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立即督促驾驶人王某某现场转运超员乘客,并护送小朋友返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某将面临被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处2200元罚款。同时将面临驾驶证降级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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