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视频火了。泉城济南的一个车友因为装了尾箱,被济南交警查获,还上了交警的直播节目。摩友一脸懵逼,因为从来没有想到过加装尾箱是属于“非法改装车辆”! 无独有偶,上个月,福建泉州的车友因为车上安装了手机支架被以“非法改装车辆”的罪名处罚。你没看错,就是你车上装的那个手-机-支-架! 这两个处罚的出台,让广大摩友惊出一身冷汗!试想按照这样的标准,有几辆摩托车不是非法改装的呢? 交警对于“非法改装”定义的主要根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交警拿出车辆行驶证来进行对照,因为车辆的行驶证照片就是他们认定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直观表现。而但凡和车辆行驶证照片上不一样的,按照该规定都属于“非法”! 当然,也有例外。五十七条规定中还说到:“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主要是规定了机动车可以合法变更出厂设置并进行变更登记的条件,内容较多这里不赘述了,基本上和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一个范畴;第十六条则明确了机动车可以做的改装包括三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所以,你的汽车里放什么东西,比如手机支架、点烟器等,都属于“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基本上都是合规的,不会有警察来查你。 有人觉得按照这个第十六条,摩托车加保险杠是合法的。NO!请注意条款的措辞,说的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不包括摩托车。而包括摩托车的内容只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个部分。所以,你的摩托车保险杠依然属于“非法改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