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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开展反保险欺诈交流

时间:2018-06-01 11:5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5月15日,内蒙古乌海保险行业协会、乌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海勃湾区联合召开乌海反保险欺诈总结表彰暨培训交流会议,进一步总结反保险欺诈工作经验,提升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

  会议充分肯定了乌海反保险欺诈取得的明显成效,有效建立多方协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警保合作制度和行业协作机制。近年来,以反保险欺诈工作小组为枢纽,保险业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打击车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动,有力震慑了保险欺诈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通过警保合作联合侦办或处理的各类保险欺诈案件10余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为行业减损挽损150余万元。

  会议在回顾和总结过去反保险欺诈工作情况的的基础上,对当前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会议指出,要认清新趋势,了解新特点,准确把握当前反保险欺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例如,保险欺诈行为顽疾依然存在,新的苗头风险不容忽视;保险机构防欺诈的机制不完善,打诈骗的能力不够强;违法成本太低,全社会反欺诈的氛围尚未形成。此外,会议提出,要建立保险欺诈举报奖励和责任提示制度,切实增强社会监督和欺诈线索发现能力。

  公安经侦部门则在交流中要求全市公安经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保险诈骗力度,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一是要加强线索核查。工作中要注意将传统手段与数据化实战结合起来,主动发现,主动作为,精确打击,提升打击工作整体效能。二是要加强案件侦办。对于在侦的保险诈骗案,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精干警力尽快突破,通过打击形成声势。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协会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的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要做好监测预警。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涉及保险领域的各类信息,及时组织分析研判,努力发现犯罪的新手法新动向,并通过反保险欺诈工作小组向各保险机构发布预警信息,认真履行好服务与参谋职能,尽力提升保险机构反欺诈工作水平。五是要及时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宣传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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