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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身房运动受伤谁来担责?这些维权知识你要知道!

时间:2018-05-24 19:0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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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注重身体锻炼的人,会选择去健身房健身。合格的健身器材、专业的指导教练、合理的运动课程和良好的健身环境,都让健身房成为人们运动的首选之地。但使用健身器材运动时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风险,使用不当或过度使用都可能导致身体损伤。今天,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就结合案例,给热爱健身的你分析在健身房运动受伤时的应该由谁来担责。

早前,市民王先生想让自己保持健康体魄和良好的身形,便在一家高档健身会所办理了会员卡。然而,他在第一次使用健身器材时,健身教练没有对其进行现场指导。结果,王先生在健身时受伤

王先生觉得是会所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要求会所赔偿医药费。会所则认为,健身器材上附有操作说明,王先生操作不当导致受伤与会所无关,因此拒绝赔偿。王先生想知道,健身会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律师观点】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健身会所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会所没有安排健身教练对王先生进行现场指导,在王先生使用健身器材时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健身风险提示,会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王先生所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理出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另外,《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