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河南郑州空姐深夜搭乘滴滴顺风车后遇害。那么对于顺风车和其他网约车而言,其产品用户和产品的提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事发后停业自查的滴滴平台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网约车的盈利模式,多种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依然是经营者的一种商业模式,乘客是它的消费者,除了履行《合同法》层面的义务之外还必须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您上车之前,你这个平台你要确保是不是登记的这个司机,是不是你登记的车辆,如果不是,你及时应该通过这种发信息,提示消费者这是一个,另一个就是说你遇到这种问题,你要采取技术手段,让消费者可以及时的报警。” 法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除了有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它所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之外,还需要“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专家:顺风车用户协议违背契约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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