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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版抢人大战:编制待遇、各种补贴都不算,就连孩子上学、健身

时间:2018-04-06 17:1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8年2月5日,被称为吉林史上突破力度最大的“人才新政”:《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开始实施,18条含金量超高的具体措施,凸显了吉林广聚天下英才,激发发展活力的期冀。

实际上,吉林各地在“引才”上也纷纷创新举措,力求增强对人才吸引力。


长春:博士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

在《长春市招才引智“万人计划”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如下政策:

1、津贴激励。对于“万人计划”引进的国家重点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分别发放安家费3万元、5万元、8万元。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流动,采取“强师计划”“教师交流”“农村特岗”等形式,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或薄弱学校工作,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缺乏问题;鼓励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岗位工作。对于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在现有工资福利基础上,发放每月500元的基层津贴。

2、职级待遇。通过公务员考试引进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初任定级分别为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博士生根据有关政策取消试用期或高定一级;所在单位没有职数的,兑现相应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按初级十一级、中级十级、高级七级岗位等级所对应的待遇标准兑现工资待遇。按照管理岗位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培养使用。引进的“万人计划”人才,直接纳入“长春市战略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关注、精准培养、长期跟踪。对于培养锻炼成熟的专业技术选调生、党政综合选调生,采取民主推荐、组织遴选等方式,及时搭建成长进步台阶,选拔到领导岗位或进入上级机关工作。对于事业岗位优秀人才,在职称评定、岗位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保障服务。市里提供5000套人才公寓,统一装修设计,提供基本生活设施,满足不同人才居住需求。在长无住房的“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入住。人才以租赁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由市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9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600元、本科生每月补贴300元。注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市县两级企事业单位为有需求的人才配偶联系解决就业岗位,协调安排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在《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更是将目标指向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意见提出,实施分类分层次资助,对企业引进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资金资助;对企业引进培养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对企业引进培养的省级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对企业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额度的启动资金或股权投资支持,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各承担50%。

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给予20万—50万元购房补贴。对长春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可自愿选择市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就学同等待遇。加快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国籍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选择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就读,也可选择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


四平: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四平市在2016年就出台实施了《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

意见提出产业创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创新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四类攻坚对象,也分别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诸如,管理创新项目。主要指由企业通过全职或柔性引进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经历,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经营管理业绩突出、有较丰富工作经验的域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破解企业管理难题的管理创新活动。企业近三年年均纳税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与之相对应的扶持政策,有两条:1、全职引进人才奖励。对企业由域外引进并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担任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职务,年薪一般不低于20万元的管理人才,按企业聘用人才当年出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2、柔性引进人才扶持。对破解企业专项管理难题的域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企业聘用人才出资总额的20%奖励,奖励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以评审委员会认定立项和结项两个时间点,按20%、80%分批拨付。

公共服务项目。主要指四平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招聘,依据《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由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的引才活动。

对于此类引进人才应与四平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相应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由域外引进的硕士、博士,确需租房的,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公寓未建成前,提供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干部。


辽源:工作居住满5年后 博士一次性补贴8万元

辽源市制定出台了“1+3”引才政策。

在《辽源市“百名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中,支持政策有11条,具体为:

1、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专家,在辽实际年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超过六个月每人每年补贴6万元,由市人才开发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