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10年前令人发指的案件近日再一次曝光在大众面前,却是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 当年,上初一的孩子汤兰兰的一封手写举报信,让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如今,事情已过去10年,其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但这10个涉案家庭一直在申诉,近日,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受到了最高检的约见。 今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汤兰兰母亲,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诉代理律师,汤兰兰母亲万秀玲表示很冤,认为当年是别人教唆孩子制造了这起案件;代理律师觉得此案疑点颇多,申诉应该会有转机。 案件回放 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在这封手写给公安机关的信件中,汤兰兰控诉称其不满7岁时即被父亲强奸。其后,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之久。其奶奶、母亲知情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为施暴者提供帮助或直接从中营利。 公安机关立案后,这个仅有六十多户人家的村庄先后有十余人被抓捕。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对11名村民判处了刑罚。其中,汤兰兰生父汤继海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事发后,汤玉梅不断往返于哈尔滨、沈阳、北京申诉,涉案家属们与她结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度驳回刘长海的申诉。 2018年1月26日,汤玉梅、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妈妈:孩子平时很乖巧、 应该是别人教唆的 汤兰兰的妈妈万秀玲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很冤。“我女儿在家的时候,没有跟任何男性发生过性关系,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负责任地跟你说,被判刑的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作为孩子父母,我们怎么可能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去卖淫呢!” 据万秀玲介绍,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女儿从学前班开始就在外寄宿,一年花四五千元,一直到案发期间,孩子只有很短暂的时间在家里上过学。 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问到平时与孩子的关系是否融洽时,万秀玲说:“在孩子10岁之前,我们一个大家庭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大家都对孩子非常好,特别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孩子也很听话,虽然上学后,相处时间不是很多,但关系一直特别好。” 提起当年的事情经过,万秀玲觉得事情来的莫名其妙。“孩子在6年级开始就寄宿在王凤朝家,王凤朝我们此前并不认识,因为他家离学校很近,加上村里有3、4个孩子寄宿在那,为了平时捎带东西方便,所以我们经人介绍也把孩子放在他家寄宿了。” 至于为什么王凤朝夫妇会成为自己孩子的干爸、干妈,万秀玲表示并不知情。 万秀玲说,那年暑假,因为孩子需要补课,就没有回家,她还去了一趟,给孩子送了补课的钱。 事情到了10月3日,万秀玲接到孩子电话,孩子在电话中告诉母亲怀孕了,“当时,我还以为孩子在外面交了不好的朋友,于是问她是谁的,没想到她说是她爸的。” 隔了两天,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