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民政五年“暖心事”:释放民生红利 筑造百姓幸福梦 2017昆明市抗震救灾综合演练。记者杜文蕾摄 人民子弟兵抢险救灾冲在前。 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小朋友在上课。记者刘凯达摄 民政工作人员为新人颁发结婚证。记者赵伟摄 老年人在柏寿老年公寓安度晚年。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通讯员马承斌)五年一个刻度,昆明民政事业蓬勃发展;五年一个跨越,民政人又将站上新的历史起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昆明民政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昆明民政事业发展史上惠民政策创制最有效、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最快、转型发展力度最大、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五年来,全市民政部门围绕中心,创新突破,认真履职,加快民政“七大体系”“五化标准”和“三中心”建设,民政事业发展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双拥模范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集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等称号,多年均被省民政厅综合评估为优秀,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考核为一等奖。 五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肩扛民生大旗一路高歌猛进,不断出台改善民生的“实招”,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一项项民生新政、一份份百姓心中的获得感,一件件亲民爱民的暖心事,为五年来的民生答卷增添了新的厚度与温度,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迸发出昆明民政的温暖力量,谱写出民政事业高速发展的辉煌篇章。 暖心事1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出实招 “两县两区”10.86万人纳入低保 为贫困家庭增添温暖,给大病家庭雪中送炭,让困难群众看到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门牢牢把握“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工作要求,在服务“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工作中,有力地凸显了民政工作的作用。 五年来,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政策红利如同春风春雨一般温暖滋养着每一个贫困县、乡、村,每一个困难群众。当前,市委、市政府正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围绕全市2018年全面脱贫目标,昆明市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作为扶贫攻坚脱贫摘帽重要任务,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衔接,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保障水平;同时,将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造成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扶贫行动计划无法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通过各类帮扶后仍不能脱贫的困难群众,通过社会救助制度进行兜底脱贫,确保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道路上不掉队。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10.28万户13.64万人。其中“两县两区”纳入农村低保8.01万户10.86万人,其中,禄劝县9312户1.79万人、寻甸县2.49万户3.05万人、倘甸两区2.59万户3.02万人、东川区2万户3万人,占全市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的8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4.88万人,占全市农村低保总人数的34.3%。从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禄劝、寻甸、东川、倘甸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120元提高到3540元,目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高于2016年扶贫标准2952元。今年1—8月底,共向“两县两区”投入各项社会救助资金4.5亿元,占全市总资金的63.2%,其中:农村低保资金占全市投入的80%以上,较好发挥了社会救助制度在扶贫开发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按照《昆明市健康扶贫攻坚工作方案》,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全额资助好建档立卡中的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政策范围内报销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和兜底资金进行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有效防止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现象。 暖心事2 五年全市支出救助资金43.3亿元 312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疾病、车祸、变故,总有家庭因为种种原因陷入贫困,生活难以为继。昆明民政清晰地意识到,当前困难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需要比过往任何时期都要显得迫切,必须通过强化民政的基本保障能力,加大公共资源供给力度,来优化民政保障体系的结构和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加大投入,补齐短板, 织密“兜底保障网”,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构筑起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线”。来自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市共支出救助资金43.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312万人次;支出救助金4.9亿元,实施医疗救助168.47万人次,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封顶线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支出救助金1.4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6.57万人次。 作为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五年来,昆明市相继出台了《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昆明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在救急难方面的整体合力,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打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让党和政府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低保和特困人员心灵。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16.23万户21.82万人(城市低保户6.11万户8.43万人,农村低保10.12万户13.39万人),城市低保标准每月560元和510元,农村每月320元和295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8465户8675人(城市特困2806户2845人,农村特困5659户5830人),集中供养标准每月72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月600元,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在全省名列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