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南京一年轻女性夜晚下班回家,路边突然窜出一个男的来拉她。所幸其父亲及时赶到,将对方控制,这时大家才发现,该男子没有穿裤子。面对民警,男子还振振有词," 没穿裤子也犯法啊?" 最终,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6 日的处罚。 △民警在附近小树林找到艾某的裤子。 1 月 20 日晚上 8 点半左右,南京板仓派出所接到一市民报警,称仙鹤门地铁站附近一无名路上抓到一色狼," 这个男的裤子都没穿,突然冲到我女儿小雨(化名)面前,这会儿还拼命想跑。" 报警男子很是气愤。接到报警后,社区民警邵文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见到了惊魂未定的小雨和被小雨爸爸死死拽住的艾某。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雨当天和往常一样下班后乘坐地铁回家,从仙鹤门地铁站出站后往事发的无名小路方向走。因为上班地方远,到家比较迟,小雨爸爸每天都会到地铁站接女儿回家。当时,由于地铁附近不方便停车,小雨爸爸便将车停在百来米外的路边等她。 " 这条路没有路灯,他突然就从旁边的小树林窜出来,还过来拉我,我吓地大声喊‘爸爸快来’。" 小雨指着艾某向邵文江描述自己的遭遇。小雨爸爸则告诉民警,当时艾某上身穿着件深色外套,下身一丝不挂," 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他扭头就跑,我追了一段才抓到他。" 随后,民警在离事发地近 40 米的小树林里找到了艾某的裤子。面对民警,艾某不承认自己有猥亵的意图,他还振振有词地说," 我什么都没干,没穿裤子也犯法啊 "。民警比对艾某身份发现,他是一名月薪过万的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而且已经有了孩子。当民警通知艾某妻子到派出所后,其妻表示对于丈夫的行为难以理解,回家会跟其好好沟通。 虽然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无法还原事件经过,没有艾某实施猥亵的确凿证据,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依法对艾某处以行政拘留 6 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女性市民,走夜路时尽量选择人多的路线,或者结伴同行保护自身安全。一旦遭遇可疑人员,一定要及时报警或大声呼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