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永浩 通讯员何晴) 日前,经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被告人董某即被医院确诊为艾滋病,后经药物治疗病情稳定。董某一直在批发市场做蔬菜生意,独自一人居住。李某是董某的朋友,二人平时关系不错。 2017年4月14日,李某在顺义办完事后来到董某家中借住。当晚,董某带李某到邻居家吃饭,席间几人都喝了酒。酒足饭饱后,董某和李某回到董某家中。虽然董某家是两室一厅,但因其中一间卧室已经堆放了杂物,李某就脱掉外衣,躺在董某所住卧室的床上睡觉。见李某睡着了,董某也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并从身后抱住李某,进行猥亵行为。李某当即因疼痛醒来,质问董某后离开,同时拨打电话报警。董某得知李某报警后主动投案。 在法庭审理阶段,董某对李某进行了经济补偿,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李某被侵犯后身体并无明显伤情,也始终没有进行伤情鉴定。 同性性行为第一次被人们关注是因为“南京同性卖淫案”。2003年8月,南京查处了一个组织男性同性卖淫的窝点,公、检、法三方对组织同性卖淫者是否构成犯罪产生认识分歧,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组织卖淫者构成犯罪。那么,本案的同性性侵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检察官认为,董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为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所修订,将强制猥亵的对象“妇女”修改为“他人”,从而扩大到成年男子。 |
上一篇:男性养生:前列腺爱8种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