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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18-01-18 16:1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近期,我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抽检保健食品21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保健食品2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麦?多种维生素多种矿物质片,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A,经检测实测值为93.3mg/kg,标准值规定为132.8~298.8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标称北京优倍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恒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新兴德胜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石景山店经营的优倍特牌宁静片,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检测实测值为73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标称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超力康牌蜂胶磷脂软胶囊,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E,经检测实测值为117 mg/kg,标准规定为35.7~80.3mg/kg。初检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我局已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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