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蛙国际(01698.HK)公告,联交所上市部2017年2月10日致函告知公司,联交所决定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并要求公司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届满(即2017年8月4日)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诚如公司2017年8月7日刊发的公告所述,公司已2017年8月3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就复牌建议而言,公司亦已就业务发展、债务重组及安排订立若干协议。 集团继续通过直营门店、由授权经销商所经营的品牌店铺、分销商及线上商店继续经营儿童产品的开发及零售业务。集团继续通过其直营门店以及授权经销商所经营的品牌店铺出售自有品牌产品及采购的其他儿童产品。该零售商店网络包括实体商店及线上商店。集团亦将产品出售给分销商,批发至中国各省。 鉴于零售市场的变化,线上购物已较线下购物愈趋普及,因此集团力求拓展网上业务。于获得投资者所提供的融资后,集团通过授权经销商所经营的品牌店铺加速扩大销售,扩大客户群,实现规模经济,同时扩大直营门店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