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万历年间烟草传入我国以来,吸食烟草的风气越来越盛,而女性吸烟也变得日趋普遍。 明人董含在《三冈识略》里讲到抽烟:“明季服烟有禁,惟闵人动而习之,他处白无一二也。近日宾主相见,以此鸣敬,俯仰涕唾,恶态毕具,始则城市服之,而已博及乡村矣。始犹男子服之,既则偏闺阁矣。习俗易人,真有不知其然而然也。”《茶余客话》云:“(烟草)初出吕宋,明季始入中土,近日无人不用,虽闺稚女,银管锦囊与镜奁牙心并陈矣。”说明女性不论出嫁与否都已普遍吸食烟草。 清康熙时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说:“黄童白叟,闺帏妇女,无不吸之,十居八九,且时刻不能离矣。谚‘开门七件事’,今且增烟而八矣。”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在日常生活中,烟取代了茶成为待客的首选。清代陆耀在《烟谱·好尚第四》中记载:“酒食可阙,而烟绝不可缺。宾主酬酢,先以此物为敬。”清代学者金学诗在其《无所用心斋所语》中,曾对苏州一带官绅之家娇柔女子有过这样绘声绘色的描述:“苏州风俗妇女每耽安逸,晋绅之家尤甚。日高,春犹酣寝未起者,举动需人,妆毕向午,始出闺房,吸烟草数筒……”吸烟之习惯岂止江南苏州一地,苏州是这样,东北妇女犹甚。在所谓“东北三怪”中,便有“十八岁大闺女口里叼着旱烟袋”。《秋平新语》中有关咏长烟袋的诗读起来也饶有风趣:“有个长烟袋,妆台放不开,伸时作皮纸,钩进月光来。”陈华南的《杂咏诗》云:“名士风流晶云爱,佳人韵致淡巴菰。”由此可见,当时吸烟日渐普遍,女性吸烟已是寻常之事。 两广地区因靠近沿海,思想较内地更为先进,所以该地区女性吸食烟草也更为普遍。《广东新闻》载:“闺阁中亦手执烟袋,呼吸无忌。” 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女性在吸食烟草方面也丝毫不逊于汉族女性。在壮族地区,街日或赶街,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吸烟草的形式谈情说爱,选择对象。据《西北县志》载:“通过佳节或赶街,男女各携烟品,约会田野草露间,携手并肩,歌唱舞蹈以为乐,各吃大草烟。视所欢者即与逃去。”《广西通志》中描述苗族妇女“喜吸烟,每以烟筒插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