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7:家用汽车投诉居高不下,引发投诉的主要问题多是汽车质量、强制消费、合同争议、维修服务等。 热点8:金融消费者保护亟待加强。 热点9: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情况非常严重,而维权却面临着举证和索赔的重重困难。 热点10:快递物流行业仍需规范。 记者 李童彤 买到“Y货”商品,拨打12315进行投诉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主要渠道之一。近日,重庆市消委会公布2017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从整体来看,2017年全市消费投诉同比增长5%,维权诉求趋增,消费投诉增长明显低于本市社零总额的增长,说明消费环境进一步向好。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投诉量仍然占据投诉榜前三位。 家电类投诉占总量17.7%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从市消委会公布的2017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中发现,2017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079件,同比增长5%,化解消费纠纷19924件,投诉及时解决率99.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7.2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1%。受理消费者咨询81433人次,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349件,加倍赔偿金额30.53万元。向有关行政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360件。 与2016同期相比,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投诉量仍然占据投诉榜前三位,除质量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7%外,合同类投诉、售后服务类的投诉数量均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17.3和10%,售后服务类投诉量由2016年第三位上升到投诉量第二位,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数量增加了206件。 从投诉问题商品类别上来看,排名第一的是家用电器类投诉3546件,占投诉量的17.7%;位居第二的是服装及鞋帽类2258件,占投诉量的11.2%;排名第三的为交通工具类2010件,占投诉量的10%,排名第四位的是生活服务类投诉1892件,占投诉量的9.4%;第五位的食品类投诉1177件,占投诉量的5.86%;其它依次为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互联网服务、首饰及文化用品、烟、酒、饮料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旅游服务、邮政快递服务、公共设施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仍居首 在商品类投诉中,商品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投诉量位居榜首。根据全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1909件,服装鞋帽813件,交通工具568件,生活服务423件;在质量问题投诉中,除家用电子电器投诉同比下降11.8%外,服装鞋帽、交通工具、生活服务投诉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分别增长了7.4%、15.5%、18.9%。商品质量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家用电器质量问题;二是家具质量问题;三是家装建材质量问题。 此外,售后服务问题仍投诉频发。根据报告,售后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主体混乱,缺乏内部规范管理,现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消费维权的新趋势。目前,除企业自建维修站外,大多数家电企业都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只要维修从业者与企业签订协议,就可冠以特约维修站之名,但企业对维修站应有的资质却无统一标准,一些企业为降低售后服务成本,将售后服务转包给没有资质的维修点,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企业对售后维修站的服务过程和实际维修质量缺乏有效监管。 另外,由于消费者对品质生活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生活服务类投诉增长明显,全年共受理消费者189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9%,位居全市消费者投诉大类第四位。 2017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079件, 同比增长5% 质量类投诉:同比下降0.7% 合同类投诉:同比上升17.3 售后服务类投诉:同比上升10% 投诉问题商品类别 家用电器类投诉:3546件,占投诉量的17.7% 服装及鞋帽类投诉:2258件,占投诉量的11.2% 交通工具类投诉:2010件,占投诉量的10% 生活服务类投诉:1892件,占投诉量的9.4% 食品类投诉:1177件,占投诉量的5.86%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7.23万元,同比下降6.1% ▲▲新闻案例 案例一 空调起火 赔了一屋家具钱 璧山区消费者潘先生安装在新住宅饭厅处的某品牌挂机空调,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控制板线路突然起火,引发火灾,将新装修的房屋及家具、家电烧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起火原因为空调挂机的控制板线路故障所致。潘先生找到销售空调的商场讨说法,要求赔偿家具、家电损毁及房屋恢复性装修等经济损失210000元;而商场却以“厂方授权的保险机构已作出直接损失130000元、间接损失20000元,共计150000元的火灾损失评估”为由,拒绝潘先生的“过度”赔偿诉求。双方协商无果,潘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向璧山区消委会投诉。 随后,璧山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取证等工作。2月21日,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及媒体代表参加组织争议各方进行听证调解,最终达成共识,空调生产厂家赔偿潘先生经济损失195000元。 案例二 定制家具变色 厂家“打太极” 2017年7月,消费者赵女士与重庆市巴南区某整体家居店签订合同定制了衣柜、鞋柜、床等家具,双方约定定制家具颜色均为白色,赵女士支付1万元定金。8月中旬,赵女士收货后,发现定制家具颜色均不是合同约定的白色,而是胡桃木色,且部分家具表面有多处明显划痕。赵女士多次和该整体家居店进行沟通,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该家居店均拖延不予处理,赵女士便投诉至重庆市巴南区消委会,要求消委会出面解决。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一是到投诉人赵女士处实地查看已送货的家具,发现家具均为胡桃木色,同时到被投诉的家居店查看了样板颜色图册。二是查看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确认赵女士投诉属实,该家居店的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制作,且无故拖延投诉人换货要求。最终,该家居店同意在一个月内更换家具,并赔偿投诉人赵女士因该案产生的交通、误工费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