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健康资讯 > 福建出台《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福建出台《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6-28 09:35  来源:健康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9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该省支持网约护士等新业态发展,将制定出台网约护士服务指南,同时进一步对平台、人员、服务三者明晰资质、明确责任,划定监管红线,引导“互联网+护理”项目规范发展。
        该省还将探索设立专科护士门诊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开设门诊专科、专病护理服务,适应非住院患者或出院后患者进一步治疗、康复和延续照护的需求。省属三级医院可开展专科护士门诊试点工作,针对孕产妇、慢病患者、居家中心静脉置管患者、直肠癌造瘘和各种慢性伤口患者等特殊群体,在门诊设立专门诊室,由获得相应资质的临床专科护理人员实施专项护理或技能指导。(特约记者谢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