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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石狮在行动!举报犯罪线索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时间:2018-10-14 01:1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面,国庆期间,湖滨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步行街、商场、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扫黑除恶!石狮在行动!举报犯罪线索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期间,该所民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和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黑恶势力及其危害性,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黑恶现象,并广泛普及打击黑恶势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号召群众踊跃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氛围。

宣传讲座走进老年大学

为了更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辖区警民联动,共同创建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10月6日,鸿山派出所民警在鸿山中心校老年大学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讲座。

讲座上,民警首先给老年人们来一段“扫黑除恶”版闽南四句,一下子活跃了现场气氛,紧接着介绍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让老年人对扫黑除恶有初步的了解。同时,民警以“保护伞”“村霸” “砂霸” “聚众斗殴”等典型案例延伸讲解,加强老年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现场老年人们积极发言,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全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良好氛围。民警在现场还发放了宣传材料,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并鼓励老年人对身边的涉黑涉恶现象积极举报。

此次宣传讲座,该所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奠定了基础。 

涉黑恶线索举报范围包括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19条具体内容,

根据石狮公安出台的扫黑除恶举报奖励方法,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张军璞 通讯员 张彬湄 许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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