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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消费投诉总量增幅大 交通工具投诉居首

时间:2018-09-27 22:0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9日讯(通讯员 车亚焕)2017年广西工商部门积极履职尽责,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全区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537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4.55万元。

全年投诉举报呈现全区消费投诉总量增幅较大、交通工具商品类投诉首位、格式合同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网购食品违法广告投诉升温、共享单车服务不到位备受关注、互联网服务和通讯商品投诉问题突出这六大特点。具体如下:

全区消费投诉总量增幅较大

全区工商部门通过12315电话平台、互联网平台、来人来函、微信等渠道,受理消费者诉求153751件,同比增长14.05%。其中受理投诉18279件,同比增长20.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4.55万元,同比增幅30.6%。受理举报4380件, 同比增长27.44%,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14件,案值461.29万元。受理消费者咨询131092件,同比增长12.77%。

交通工具商品类投诉首位

商品类投诉排前五位的是交通工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食品;服务类投诉排前五位的是电信服务、居民服务、互联网服务、住宿服务、修理维护服务。乘用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投诉达2379件,投诉金额超过6000万元,连续两年排在商品类投诉首位。食品类投诉达1034件,增幅82.04%,首次进入商品类投诉热点第五位。

格式合同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

合同问题比较突出,共5258件,占投诉总量的28.77%;质量问题3337件,占18.26%;售后服务问题2211件,占12.1%。涉及合同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802件)、汽车配件(679件);涉及合同问题的争议金额6177.35万元,占消费者投诉争议总额的54.8%。工商部门依法整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89万元。

网购食品违法广告投诉升温

涉及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的投诉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全区工商部门全年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投诉2180件,同比增长166.83%。其中网购食品投诉522件,占网购投诉23.94%。

共享单车服务不到位备受关注

2017年9月至12月底,消费者涉及共享单车的诉求2397件,呈井喷式增长。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押金或余额退款难、故障车辆多、限定充值金额等,暴露出一些共享单车企业管理失序、缺乏诚信和公共契约缺陷等问题,亟待有关部门出台有关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细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单车服务业发展。

互联网服务和通讯商品投诉问题突出

电信互联网服务和通讯商品的投诉2745件,手机商品及其电信服务投诉1906件。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投诉量排前三,占此类投诉总量的63.58%。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营业员及售后服务欠佳,电信套餐条款设置繁杂、资费不明确,手机上网速度不佳,通讯商品质量不过关等。电信运营商应提升综合业务服务能力,特别是售后服务及纠纷和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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