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安委公布“2016年5月份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结果”:依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上月对我市流通领域的饼干、乳粉、方便面等10类食品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为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和水产品的渔药残留等,共抽检食品样品270份,合格267份,合格率98.9%。 此次抽检的农产品直营店4家,分别为东城花园店、新开万和家园店、紫东花园店、南川园店。在抽检的270份食品样品中,饼干25份、乳粉25份、方便面25份、生食水产品15份、罐头30份、速冻米面食品25份、食糖10份,畜肉及副产品25份,合格率均为100%。茶叶、蔬菜50份,合格49份,合格率98.0%,水产品40份,合格38份,合格率95.0%。对不合格产品,市食安委已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 此次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分别是:南通农批中心蔬菜摊位121-122号出售的散称苦瓜,不合格指标为氯氰菊酯,达到0.59mg/kg(标准值为≤0.07mg/kg);南通蔬菜副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市场徐玉强摊位、耿春然摊位出售的散称梭子蟹,不合格指标为镉,分别达到0.543 mg/kg、0.64 mg/kg(标准值为0.5 mg/kg)。 市食药监局的专家指出,夏季是蔬菜病虫害高发季节,也是农药使用高峰季节,本次抽检发现1份蔬菜中农药残留(氯氰菊酯),其主要原因可能是蔬菜上市时间距离给药时间太短,农药还没有完全降解。而超标镉是一种重金属污染物,主要跟水环境有关,会在水体生物如鱼类、虾蟹类、浮游动物等体内积累,镉的毒性会通过食物链放大,危害到人体健康。 韶关村民采食野生毒蘑菇致3人死亡 2人仍在救治 韶关市翁源县日前发生的一起村民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已导致3人死亡,7月1日记者从韶关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其余2人仍在广州珠江医院进行救治,目前情况总体稳定。 据了解,上月23日,村民何某连(女)在山上采摘了野生蘑菇“夏至菇”,当晚在家中煲汤,在与两个儿子陈某霖、陈某辉,侄子陈某坤及其同学赖某星食用后,5人于6月24日凌晨4时陆续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头晕等症状并分别被送往曲江区医院、粤北医院和广州珠江医院救治。其中,陈某霖、陈某辉和何秋连分别于6月25日上午、6月29日下午和7月1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人仍在救治中,目前总体情况稳定。 事件发生后,韶关市委书记江凌、市长骆蔚峰等市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翁源县和市卫计、公安、食药等部门全力做好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要吸取教训,加强全市有关卫生健康教育宣传,避免发生类似中毒事件;翁源县与广州珠江医院加强沟通对接,尽全力抢救中毒人员,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韶关市卫计部门派出专家前往事发地点指导开展相关调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相关卫生健康教育宣传。 经韶关市和翁源县两级疾控中心共同调查,综合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等分析,认为这起事件为家庭误食有毒蘑菇中毒事件。目前,中毒人员救治和相关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