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东方法院昨强制执行

东方法院昨强制执行

时间:2018-09-16 17:5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记者 刘柯娜

  本报讯 昨日,东方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强制搬离涉案土地上的水泥砖、生产设备物品等,拆除简易房屋,返还土地给申请执行人。该起案件首次通过今日头条客户端进行现场直播执行过程,共吸引8万余观众围观,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999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位于大田镇零公里处的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公司用作农业用地,几经转手后,被执行人黄某购买其中345平米用于居住,并从事经营水泥砖。由于土地使用性质等原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已返还被执行人黄某购地款。2015年12月,东方法院判决黄某于一个月内自行将水泥砖与生产设备搬离新宁坡村,停止对该村土地的侵害。但是至今为止,被执行人黄某仍非法强占土地经营砖厂,并且全家居住在此,拒绝搬迁,抗拒执行。

  昨日上午,东方法院飓风出击,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出动50余名警力,依法强制搬离涉案土地上的水泥砖、生产设备等,拆除简易房屋,顺利返还土地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