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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消费陷阱,你要记住这些诀窍

时间:2018-09-15 03:0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具备养生保健意识和“花钱买健康”的观念,以房养老、网络购物、金融理财等新兴消费方式也成为老年群体的消费选择。

今年,在养生、保健、养老、理财等领域消费,老年人屡屡成为不法企业蒙骗、欺诈的对象,遭遇消费陷阱,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件频见报端,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生活,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为更好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13日下午,广州市消委会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走进大型社区,在番禺区祈福缤纷世界欧式广场举办“放心消费教育公益行-进社区”活动,联合番禺区质量和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凝聚相关部门、园区、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倡导“放心消费,美好生活”。

本次活动从实际出发,重点针对老年人消费群体经常遇到的养生、保健、网购、理财等消费问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老年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作深入点评,穿插咨询互动、有奖问答及歌舞表演环节,寓教于乐。

活动现场周边的商铺通过现场宣传与展示,普及了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蔓延态势。

9月是我国的“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9月27日是世界旅游日,市消委会倡导广大消费者崇尚勤俭、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和劣质商品。

结合典型案例,广州市消委在现场发布了老年人消费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轻信保健食品、医疗、药品方面的推销、广告及所谓“专家”的建议;不可有病乱投医,不可贪图小便宜,不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保修电器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选择预付式消费要多留心眼,尽量选择时间短、金额小的卡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尽量选择熟悉情况、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现场吸引了500多人前来参与活动,共解答群众消费维权方面咨询100多人次,累计发放消费教育知识、产品质量知识等宣传资料逾3000份。

附:老年人消费十大陷阱

一是有病切忌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是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是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是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是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违反《广告法》规定,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是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是“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工作人员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是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九是上门维修找对人。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是面对诱惑防风险。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