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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环保执法,公然撕毁封条,岳阳县一非法竹制品加工场所负责人

时间:2018-09-08 23:5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9月4日,张谷英镇倒溪村一竹制品工场所负责人何某因拒不履行环境保护查封决定,被予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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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谷英镇倒溪村一竹制品工场所违法排污,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后,立即指派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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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何某竹制品加工场所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废气未经环保处理向环境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隐患。现场,环境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联合张谷英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对该场所配电箱、切割机、钻孔机电源张贴了封条,予以查封30天。同时明确告知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撕毁封条、私自恢复生产,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无视环保执法,公然撕毁封条,岳阳县一非法竹制品加工场所负责人


岳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后督查中,发现该场所张贴的封条被撕毁,现场仍在生产,且肆意排污。对我们下达的查封决定书及告知置若罔闻。

经调查核实,该场所负责人何某对擅自撕毁封条、私自启动电源恢复生产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此,岳阳县环保局依法将何某移送至岳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并由其作出了治安拘留及罚款一定数额的处罚。

“这是今年以来,我县首例撕毁‘环保’封条治安拘留的案件。”岳阳县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排污者阻碍执法、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隐藏、转移、变卖、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之规定,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公安部门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