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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的通

时间:2018-09-04 17:5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份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结果反馈,宁夏购物频道在2018年6月 3 日发布的百合康共轭亚油酸绿茶肉碱软胶囊广告、2018年6月10日发布的美康利健前列腺红光治疗仪存在严重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将这2起违法广告移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并予以通告,请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请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通告中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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