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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0年家医签约力争覆盖全体常住老年人群

时间:2018-08-05 08:34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到2020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

  力争覆盖全体常住老年人群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的实施意见》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多种形式医养结合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加快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全体常住老年人群。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将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逐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医养服务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50%,建成5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建设率达到8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医疗护理服务。培育10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3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3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每个区(市)设立1个可以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全体常住老年人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70%以上,建成10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建设率达到100%。50个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可以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成3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知名品牌和健康养老产业集群。

  到2022年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面覆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养老护理人员、医疗护理人员、从事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80个左右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可以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推广,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全面普及,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养医签约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每所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至少与2-3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至少与1-2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定期到养老机构巡诊,为养老机构患病老年人开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联合体或共同体内医疗机构要对转诊老年患者提供优先诊疗服务,对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的老年患者,转诊至有医疗条件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继续治疗,并做好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支持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养生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探索融中药、针推、理疗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养老发展模式。到2020年,7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立10个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基地,创建1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提升中医药养老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室。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到2020年,实现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全覆盖”,100%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推进社保资金领取“一卡通”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智慧化。针对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养生保健、饮食起居、临床诊疗、康复护理、心理干预等需求,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探索建立集居家医养、医疗救护、健康咨询、远程健康管理、亲情关爱、机构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智慧健康养老模式。推广智能化医养监测设备,健全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功能,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科问诊、预约挂号、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等一系列健康管理服务。研发具有主动关爱服务、失能老年人防走失服务、高龄老年人医疗护理等功能的智能化平台。以社保卡为载体,推进养老金、护理补贴等社会保障性资金领取“一卡通”,实现老年人就医、购药、医疗项目记录、处方记录、实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金融机构联网在线金融服务等功能。

  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的有机衔接。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含社会力量举办的)纳入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不断扩大失智老年人的护理保障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作用。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实行倾斜性政策。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机构减免收费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设老年病房、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经民政部门许可或确认后,享受与养老机构同等的运营补助、保险补助,并参照养老机构有关规定每月向老年人收取相关费用,符合规定的单位享受相应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属于自筹资金设立的,财政部门按照养老机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与公立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同等政策。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养老机构的,严格按照规定减收、免收或缓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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