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本次违规处罚有何不同?

本次违规处罚有何不同?

时间:2018-06-20 11:15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天风研究·固收】孙彬彬/高志刚/陈宝林(联系人)

  与前两次仅处罚管理人不同本次处罚涉及到了各相关参与人,包括评级机构、原始权益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强调管理人的主动管理职能的同时,各主要参与人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也非常重要。

  本轮违规处罚有何不同

  近期,山东证监局于4月13日对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参与方的处罚受到了市场关注。此前,监管机构对ABS业务共开过两次罚单。

  1、三次违规处罚事件回顾

  1.1 中基协处分〔2017〕3号

  2017年7月28日,基金业协会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涉及“宝信二期”、“宝信四期”、“吉林供水收费”三个ABS项目。

  主要违规事实:

  在专项计划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原始权益人、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谅解备忘录》,约定“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可由宝信租赁用于支付融资租赁业务的设备款或用于偿还宝信租赁向其他机构的借款”,并且多次从监管账户中转出资金。

  1.2 中基协处分〔2018〕4号

  2018年3月19日,基金业协会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纪律处分,涉及4个ABS项目:“徐工租赁二期”、“天风证券一期”、“海通恒信二期”和“平安普惠项目”。

  主要违规事实:

  专项计划设立:徐工租赁二期设立时管理人未按规定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部分基础资产为权利受限资产。

  尽职调查:海通恒信二期底层资产资料均为原始权益人提供,尽职调查工作主要依赖律师事务所;平安普惠项目中尽职调查报告未能提供公司的审查意见,对项目的贷款保证人相关数据未及时更新;天风一期项目工作底稿缺少基础资产前五大融入方的诚信报告。

  信息披露:天风一期、徐工租赁二期、海通恒信二期项目存在数据错误、不一致等问题。

  内部控制:项目评审委员会参会人员不合规;法律文件未签署日期、欠缺相关签章;纸质档案未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没有编制工作底稿目录等。

  1.3 山东证监局对邹平电力ABS相关方出具警示函

  4月13日,山东证监局对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参与方出具警示函,涉及原始权益人、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主要违规事实:

  管理人:未对邹平电力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出具的《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部分内容存在虚假记载。在邹平电力ABS存续期间,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监督、检查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和基础现金流情况。

  评级机构:未勤勉尽责,对相关信用评级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未有效开展现场考察和访谈;未与委托方签署业务约定书。

  原始权益人:存在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未及时将重大事项书面告知管理人、未按约定归集基础资产现金流等问题。

  律师事务所: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审慎发行核查和验证义务;未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未将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

  会计师事务所:未针对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项下的相关资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管理层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所依据的最佳估计假设并非不合理。

  2、本次处罚有何不同?

  与前两次仅处罚管理人不同,本次处罚涉及到了各相关参与人,包括评级机构、原始权益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处罚的思路与近期沪深交易所颁布的《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风险管理指引》的基本精神一致,《管理指引》强调各市场参与人共同做好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各参与人均有相应的尽责和披露义务。本次处罚发布日期为4月13日,交易所已颁布了《管理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但主要针对产品设立时而非存续期的违规行为。按照目前监管的思路,强调管理人的主动管理职能的同时,各主要参与人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也非常重要。

  银行间市场

  1、本周市场回顾

  本周银行间市场共有2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2期资产支持票据公开发行,总规模137.76亿元。

  根据上清所公告,原计划于6月12-13日发行的18悦达租赁ABN002取消发行。

  18建元10优先A1档、优先A2档发行利率分别为4.80%、5.29%,与可比短融中票利差分别为15bp、41bp。

18中铁保理ABN001发行利率5.40%,与可比短融中票利差为72bp。

18中铁保理ABN001发行利率5.40%,与可比短融中票利差为72bp。

2、下周发行信息

2、下周发行信息

  2.1 发行计划

  下周银行间市场共有3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1期资产支持票据公开发行,包括1期RMBS、1期消费贷ABS、1期不良贷款ABS和1期应收账款ABN,总规模211.01亿元。

2.2 产品信息

2.2 产品信息

  (1)18工元4

  发起机构:中国工商银行

  基础资产:18工元4基础资产为发起机构向47,218名借款人发放的47,236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池未偿本金余额1,186,420.02万元。抵押物均为个人住房,一手房占比83.96%,一二线城市占比24.35%。入池贷款最大未偿本金余额占比0.07%;借款人集中度最高的前三大地区分别为广东、山东、福建,贷款占比60.35%。

(2)18永动1

(2)18永动1

  发起机构:宁波银行

  基础资产:

  18永动1基础资产为发起机构向23,294名借款人发放的32,392笔消费贷款,资产池未偿本金余额299,997.19 万元。未偿本金余额最高的前十大借款人集中度0.17%;借款人分布于经济较为发达的13个城市,集中度最高的前三大地区分别为宁波、北京、上海,贷款占比47.20%。加权平均剩余期限193天,处于较低水平,6.91%的平均利率也能提供一定的利差保护。

  交易结构:本项目采用持续购买模式。

(3)18和萃1

(3)18和萃1

  发起机构: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