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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孤残儿童享受家庭温暖 福利总院招募“类家庭”爱心父母

时间:2018-01-05 16:0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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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苏州市社会福利院首次推出“类家庭”养育模式,旨在让孤残儿童在家庭温暖和“父母”关爱下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共有9户“类家庭”驻院,爱心父母们让孤残儿童享受到了家庭的关爱。今天(1月2日),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发布了今年的“类家庭”爱心父母招募要求,希望进一步推广“类家庭”养育模式,帮助孤残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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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类家庭”是为给孤残儿童提供类似家庭的成长环境而开辟的一种新的养育模式,即由一对爱心夫妇担任“爸爸”和“妈妈”,在福利院提供的家庭式住房内,与几名孤残儿童组成一个家庭。“妈妈”负责在家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学习教育等,“爸爸”白天可以外出工作,晚上回家后协助做家务、辅导孩子学习。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副院长陈永珍表示,对于福利院的孤残儿童来说,回归家庭是最有利于其全面健康成长的。但事实上,大部分的孩子因残疾、患病无法被正式收养。“类家庭”的养育模式可以让这些孩子能更多地体验亲情和家庭生活氛围,促使其心理、人格健康发展,同时也能享受到院内专业的医疗、康复、特教服务。“目前的9户驻院‘类家庭’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标和效果。”陈永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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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类家庭”爱心父母的招募要求为:年龄40岁-55岁(子女基本独立),有养育和照料孩子经验的、且能常驻(一年以上)照顾孩子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专职爱心夫妇(户口不限)。每对爱心夫妇将免费入住由市社会福利总院提供的三居室单元房(户内家用设施齐全,水电费及煤气费全免)。“妈妈”全职照顾4名孤残儿童,“爸爸”可外出上班打工。专职“妈妈”每月可获得一定的志愿服务费。每名进入“类家庭”的孤残儿童的月伙食费,由市社会福利总院按有关规定按时拨付。同时,该院还将按季节发放儿童衣帽鞋袜和其他物品。陈永珍表示,希望符合条件的爱心夫妇积极前来报名,让更多的孤残儿童享受到父母之爱和家庭温暖。报名电话:0512-65891569(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6:30)(苏报融媒记者 胡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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