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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时间:2018-10-14 09:3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晨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到2020年,我省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根据《意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同时,从2019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将推进符合条件的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应尽力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或取消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意见》规定,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同时,各地可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

  此外,《意见》明确,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提高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