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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儿童健康 标准先行

时间:2018-10-11 00:5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儿童食品安全更是大过天。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近年来,食品商家乱打“儿童”牌,在普通的面条、饼干、酱油、醋等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孩子家长很容易被其吸引,不计成本地争相抢购。然而这些所谓的“儿童食品”却给孩子们的健康带来隐患。譬如,所谓儿童饮料,其实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这些儿童食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呵护儿童健康 标准先行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儿童的食品标准。仅有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主要针对0~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学者研究显示,我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婴儿(0~6个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异较小,大部分指标比较接近。但是对于较大婴幼儿即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朋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

  有研究显示,在日常零食消费方面,儿童的消费量要比家长的消费量平均高出2~3倍。在儿童消费的主要食品中,没有添加剂的加工食品为零,一般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达10多种。儿童每日摄入的食品添加剂种类10多种,多的一天有50多种。按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数量相加,儿童一次吃食品摄取的食品添加剂量,超标10多倍。

  在国家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时候,是以60公斤成人为标准制定的,国家对婴幼儿食品有专门的添加剂规定,但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却没有儿童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其添加量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的安全因素。

  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果冻一个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

  儿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有关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个性特征,充分满足行业发展、市场体制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同时,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

  更为重要的是,当务之急应针对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经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普通版”的同时推出“绿色儿童版”,以供儿童和家长选择。“绿色儿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应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应更低。

  另一方面,国家还应该尽快出台规定,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休闲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识,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全成分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

  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