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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了三十年 中医药法终现出台希望

时间:2018-09-24 14:5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从1921年北洋政府的“漏列中医案”,到1929年全国范围的“中医存废之争”,再到近年兴起的“中医将亡于中药”悲观论断,近现代以来,关于中医的争论始终不断。在现代医学的冲击下,流传千年的古老中医、中药,已在远离主流医学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一名中药医师正在配制中药

一名中药医师正在配制中药。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望闻问切”的传统中医精髓已被冰冷的现代精密仪器所取代,“简验便廉”的传统中医医技被价格高昂的西医手术所取代,甚至购买中药材都要远赴国外,原因竟是“道地药材不地道”。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这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中医药法终于有了出台的希望。老祖宗留下的传统中医药宝藏的传承与发展或将有法可依,真正惠泽炎黄子孙。

  看中医

  家门口的医生被抓了!

  2015年5月18日,浙江省兰溪市中医医师陈军被当地公安部门刑拘,理由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陈军开办的这家中医诊所已三十余年,颇受当地人信赖。

  之所以受此指控,是因为当地卫生部门与公安机关在陈军诊所内检查时发现了534罐150克罐装中药粉。公安机关称,这些药物没有批准文号,属三无产品,以“生产销售假药论处”,这意味着陈军所面临的,不仅是三十多年行医资格将被吊销,甚至有可能被判刑入狱。

  这个罪名让陈军很难接受。在他看来,自己这些药粉均购自正规医药公司且有发票为证,自己既未通过生产线私自生产中药饮片,也未大规模向社会销售,只是在诊所内根据病人不同病症为其配制,怎么就成了生产销售假药?

  新的《中医药法(草案)》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如果,对陈军诊所的检查发生在《中医药法》发布之后,或许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百姓家门口的老中医,全国各地都并不少见。因配制的中药未取得批号而被捕的陈军,折射出的是中医发展的尴尬局面。我国现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文件不能很好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中医药法也缺失多年。

  “医院制剂本就因人因时因地制宜,耗资上百万搞一个批号,中医医院不愿意,老中医也懒得搞。”在一次中医药法闭门研讨会上,国医大师孙光荣的发言一针见血。会上也有顶级中医药专家提出,要求所有临床中使用的中药制剂,全部都取得批准文号,不仅对于个人开办的诊所是一个巨大压力,就连各级中医医院也都叫苦连天。

  从试验研制到申请注册,一个院内制剂批号的取得往往需要长达两年时间。而一个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GMP标准建立一个3000平方米的制剂室,则需要投入800万~1000万元。无论是时间还是经济,对于地方普通的中医医疗机构而言,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这也直接导致近年来临床中药制剂产品种类的严重萎缩,许多验方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