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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就网贷失信发《惩戒通知》 明确“老赖”标准

时间:2018-09-18 09:3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根据《证券日报》报道,日前,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惩戒通知》)。《惩戒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按五个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二是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三是将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

  据悉,在这份《惩戒通知》中,监管部门第一次明确了网贷“老赖”(恶意逃废债)标准;第一次公开支持网贷公开讨债;再次明确网贷失信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这有利于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网贷领域失信惩戒机制。

  据悉,上述通知明确了几大工作:

  一是“收集”。各地收集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根据下述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筛选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

  二是“公告”。各地向社会公告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告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

  三是“报送”。宽限期结束后,针对仍然失信的两类失信人员,各地将名单、符合筛选标准的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

  《惩戒通知》强调,各网贷平台对报送的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要求收集、公告、报送,包括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手机号码、主体类型、借款平台名称(简称)、借款平台是否出险、累计借款金额、逾期金额、逾期开始时间、当前逾期天数、是否失联、催收情况、备注等。对失联跑路的平台,既要严肃惩戒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也要严厉查办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要求收集、公告、报送的,包括出险网贷平台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等,以及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职位类型。

  据第一网贷大数据系统显示,6月份以来,共有467家平台停业或出问题。其中,6月份、7月份、8月份的数量分别为71家、263家、133家,接近8月底基本正常经营平台的28%,不乏行业规模较大的平台轰然倒下。

  报道称,网贷未纳入征信系统,失信惩戒艰难。网贷平台为执行国家政策、杜绝暴力催收,逾期及坏账已全面禁止强制上门催收等行为,全部改为文明催收电话提醒,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对逾期和坏账进行追索和处理。因此,造成不良资产的处理时间周期变长,公司垫付资金压力巨大,并导致爆雷事件频发。

  事实上,今年8月初,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目前各地报送的信息已经达到百万条以上的量级。不过,该通知没有明确恶意逃废债标准,漏报、误报难免,有可能因数据失实而错误惩戒,进而导致网贷整治质量“打折扣”。

  9月3日,中国互金协会下发《关于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第一阶段会员自查自纠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协会强调,按照此前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会员机构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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